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信息公示

发布于: 2024-04-01 14:35

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及水基粘结剂、化学助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及水基粘结剂、化学助剂项目(一期)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化工园区内地块(剡湖街道经二路东 (纬一路南))

工程内容:本项目在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化工园区新征用地约38.223亩,本次项目涉及2个车间的生产建设,同时新建配套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纯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三废处理系统、罐区、仓库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区最近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剡湖街道

八何洋村

八里洋村

289560.4

3280494.2

人群

环境空气二类区

NE

~2090

何家村

289834.6

3279858.8

人群

NE

~2080

里坂村

里坂村

288906.3

3279769.1

人群

NEN

~980

周家湾

288545.48

3279092.71

人群

NE

~650

剡湖街道中心小学

288395

3279361

学校师生

NEN

~820

嵊州市育才学校

288661.56

3285433.53

学校师生

NEN

~1465

东塘村

289176.8

3278431

人群

E

~925

张墅村(属于漩泽墅村)

287097

3278427

人群

W

~610

漩泽墅村居委会

287915.5

3278596.4

人群

N

~20

艇湖社区

艇湖花园

289710.6

3278492.4

人群

E

~1645

剡艇苑

289875.35

3277870.7

人群

ESE

~1950

大璋村

倒马山

286919.14

3280365.88

人群

NW

~1800

坑下

287599.09

3280463.87

人群

NWN

~1800

安山

287887.49

3280347.52

人群

N

~1600

上王山头

287298.07

3279915.15

人群

NW

~1415

下王山头

287489.65

3279800.64

人群

NW

~1990

后璋村

286056.08

3280825.86

人群

NW

~2490

大湾村

286806

3279946

人群

NW

~1520

北郊社区

北郊社区

289477.53

3277323.75

人群

SE

~1730

城北小学

289380.67

3277325.56

学校师生

SE

~1830

戴望村

山头顶

287542.41

3277471.09

人群

SW

~890

新北社区

288271

3275898

人群

SES

~2080

越秀社区

289082

3276643

人群

SE

~1760

荷花坪社区

288735

3276992

人群

SE

~1230

东圃社区

东圃社区

289854

3276776

人群

SE

~2410

东圃小学

289721

3276088

学校师生

SE

~2870

相公殿社区

289345

3275815

人群

SE

~2600

虎居动物园

287145

3278604

参观人群

WSW

~440

嵊州市初级中学

288758

3276145

学校师生

SES

~2380

嵊州市越剧艺术学校

287789

3277478

学校师生

S

~820

仙岩镇

严坑新村

288947.38

3280158.69

人群

NE

~1790

鹿山街道

白沙地村

286907

3277635

人群

SW

~870

新大洋村

285369

3278169

人群

W

~2060

钱塘村

285309

3276519

人群

SW

~2760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绍兴市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嵊州市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

(2) 由监测可知,各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氨、苯乙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腈和丙烯酸小时浓度(或一次值)监测值,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 根据《绍兴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曹娥江水系水质状况均为优,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其24个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2个,Ⅱ类水质断面19个,Ⅲ类水质断面3个;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断面比例均持平,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4) 从监测数据可知,嵊新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下游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 类标准的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根据监测结果可得,项目拟建地地下水水质各指标中部分点位锰为IV类、总硬度IV类,分析原因锰含量较高主要是相关点位所在区域土壤中含锰量较高,导致地下水中锰浓度升高;总硬度较高可能是点位所在区域地下水中钙、镁离子浓度较高所致。除此之外,其余各点位水质指标均可以达到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5)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厂区厂界及漩泽墅村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限值。

(6)根据监测结果,1#~7#9#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采样点各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8#土壤环境采样点各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10#11#土壤环境采样点各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

 

四、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NOXSO2等。

2)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生产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气喷淋水、质检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其中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氨氮、总氮、总磷、丙烯酸、丙烯腈、总氰化物、LAS、甲醛、苯乙烯等。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各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凝液、过滤废渣、非渗透膜、废滤芯、废滤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研发化验室废试剂瓶及废液、生活垃圾等。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

 

五、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管道接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满足纳管标准,经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3)地下水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渗漏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除做好防渗工作外,还需按照本次环评要求对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逐项调查废水处理区、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和罐区等防渗层是否损坏,并根据损坏情况立即进行修正;并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受影响。

(4)声环境

根据预测可知,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该项目的设备在选型上将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由预测结果可知投产后对厂界噪声贡献不大,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5)固废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污染防治对策表

类别

防治措施

废水

(1)本项目新建一套150t/d的废水处理站,采用高浓废水收集后采用混凝沉淀+MCHS系统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和低浓废水混合后经厌氧水+两级A/O+MBR+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纳管。要求做好废水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和污水处理站进水的调质配水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站的稳定运行和出口的稳定达标。

(2)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雨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并设有明显标志。初期雨水收集后汇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各生产车间的污水沟渠必须有防腐措施,采用高架铺设污水管。

废气

根据本项目的废气排放特点,建议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

①生产车间废气(包括反应釜、物料槽罐等设备废气)经收集后排入厂区废气总管,去集中废气焚烧装置处理。

② 车间设置液体桶装物料投料间,桶装液体物料均要求在液体桶装物料投料间投料,桶口设置投料盖及集气装置,收集废气排入车间高浓废气总管。投料完毕后应立即密闭空桶,同时将料管妥善密闭暂存,投料间整体抽风集气,收集的废气排入车间低浓废气处理装置,经碱水+水二级喷淋后车间高空排放。粉状固体采用固体投料器投料,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入车间废气总管。生产过程中取样采用全密闭取样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③提高灌装工序的设备水平:本项目产品灌装工序设置自动灌装设备,灌装工序设置自动门集气柜,灌装时关闭自动门,收集的废气作为高浓废气排入废气焚烧处理系统;灌装区域设单间,整体抽风集气,收集的废气作为低浓废气排入车间低浓废气处理装置,经碱液+水二级喷淋处理后车间高空排放。

④废水处理站污水站各单元应全部封闭,高浓废水收集池、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池和污泥池等高浓废气收集后排入厂区RTO处理装置,低浓度废水收集池、MCHS 系统、厌氧水解池、A 池、O 池、二沉池、MBR 膜池等其他低浓废气经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低浓废气处理装置,经氧化+碱液+水三级喷淋后排放。危险废物堆场整体密闭,设置集气装置,在进行固废转移或入场前进行间歇加大风量抽气,平时固废堆场封闭,并保持微负压,收集后经排入污水处理站低浓废气处理装置。

⑤储罐区安装氮封和平衡管,储罐废气排入厂区RTO集中废气处理装置。研发质检楼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用于处理通风柜收集的废气。

⑥无组织废气进行全面收集处理,项目投产后建议定期开展LDAR泄露检测和修复,严格控制跑冒滴漏。

噪声

(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

(2)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等;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

(1)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废液蒸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 新能源水基粘结剂车间产生的过滤废渣、废滤芯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固废属性待鉴定,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按照规范进行固废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未进行固废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3)未沾有化学物质的纸板箱和编制袋可作为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站进行清运或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包装桶和薄膜袋为内包装,沾染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另外如包装发生破损,必须将沾有化学物质的包装材料作为危险固废委托处置。

(4)实验室产生的废试剂瓶、废液、车间固体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滤袋和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纯水站产生的废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可由厂家回收或清运处置。

(6) 危险固废均要求建立固废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在厂区内收集和转运应根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相关规范执行;

(7)危险固废堆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下水

及土壤

(1)雨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等收集设施;

(3)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风险事故

储罐区

①采用DCS自动化控制系统,同时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及联锁切断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

②设置雨水收集和截留设施,同时配备转移设施,确保对雨水和意外情况下泄漏物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置。

车间

①生产过程采用DCS控制系统,对反应过程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搅拌电流等参数进行重点监控并与紧急冷却系统、报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联锁。

②车间内滴加槽等设置防满溢设施,同时配备物料溢流收集装置;

废气

RTO进风管处设置可燃气体和氧含量监测探头,并与控制系统联锁报警;一旦废气处理装置出现非正常排放或故障,应迅速查明非正常排放的原因,尽快稳定生产,在短时间内无法查明原因并解决的,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停止生产。

②本项目建成后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应急系统,防止事故性排放情况的出现。

废水

①新建11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600 m3的初期雨水池,主要用于公司生产厂区发生事故后污染废水的收集。事故应急池平时应空置,设置自动和人工两套控制系统。应急池入口阀门平时关、事故时开,出口平时开、事故时关,确保受污染的消防水或泄漏物料导入事故应急池内。

②加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全厂雨水排放口设置电动阀门和在线监控,信号接入总控室,同时配备报警系统;

③在厂区废水处理站等周围设置监控井,通过定期监测水质以及掌控废水站构筑物的完整性,实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及时预警;

其他

本项目投产前对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应配备满足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设施;根据各工况条件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各部门的应急联动。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及水基粘结剂、化学助剂项目(一期)在嵊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实施。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嵊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功能区规划,通过分析,项目排放废气、废水经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噪声能维持现状,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和“三线一单”原则。同时建设单位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并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符合公众参与相关文件要求,本环评采纳建设单位针对公众参与调查的结论。

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锂电池纳米陶瓷浆料及水基粘结剂、化学助剂项目(一期)在嵊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八、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2021年4月17日,共1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化工园区

联系人:史锦杰

联系电话:13757531222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28257966

(3)当地环保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地址:绍兴市嵊州市官河南路799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83107961、12345

(4)审批环保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88604938

 

十、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项目报送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鸿星公司网站的嵊州公司板块进行全文公示。

 

 

 

绍兴市鸿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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